日照市将对部分个体经营者实行收费优惠政策

[复制链接]
42550 渔家乐 发表于 2008-8-22 21:27:16

加入侃日照,和我们一起侃侃侃吧!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账号?侃注册

×
8月20日,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传来一个好消息:国家将对部分个体经营者实行收费优惠政策。

  据悉,这些个体经营者包括:登记失业人员、残疾人、退役士兵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,凡从事个体经营的(除建筑业、娱乐业、广告业以及销售不动产、从事房屋中介等),自其在工商部门首 次注册登记之日起,3年内免收登记类、证照类和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。此举旨在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,进一步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。

  据了解,个体经营从业者免交的收费项目具体包括: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、集贸市场管理费、经济合同鉴证费、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;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;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、卫生质量检验费、预防性体检费、卫生许可证工本费;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;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;国务院以及财政部、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、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;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、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、证照类和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。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侃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推荐阅读

联系我们
业务咨询、商务合作 0633 - 895 - 9918
侃 QQ 群 86286327 - ②群 56926454 - ①群 90050602 - ③群 160583030 - 侃群
技术支持邮箱 1330006155@qq.com

微信号:look-rizhao

QQ| 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 rizhaook.com ( 鲁ICP备15045215号-6 )  

Powered by 侃日照 X3.5© 2001-2013 rizhaok Inc.

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