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转帖] 黑导游快刀宰客不眨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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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3830 shaolk 发表于 2007-12-17 15:36: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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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来自上海的杨女士等3人来深参加了一次“深圳一日游”,结果扫兴而归。“黑导”不是带他们领略深圳的景点风光,而是第一站就把他们领到中英街购物,并和商场售货员勾结起来,联手对游客进行诈骗。据记者调查,这是一个冒充“国旅”的“野马”旅行社。 杨女士等人来深圳旅游时,在世界之窗门口,有人发给他们一张“深圳市中国旅行社”的宣传单:每人交100元/天,参加深圳一日游。他们便按单上所写电话跟对方取得联系并定下参团。第二天,一辆白色面包车如约来到南油大厦门口来接他们。男导游让他们每人交出身份证及100元钱。车没开多久便在一个小旅馆停下,导游进去了近1小时领出3个人,后来又在罗芳路上等了近1小时,说是办理进中英街的边防证。 据杨女士说,进入中英街后,她看见有个老人在发传单,提醒游客不要上当受骗。他们想看看传单的内容,可导游不准他们拿。一开始,负责他们这组的领队雷先生假称想买一部摄像机,“黑导”跟着说:中英街的摄像机和照相机比外面的便宜,让杨女士陪他一起看看。当时,售货员拿出一个三星500X摄像机,价钱是2800元。售货员说:如果买两台,带配件每台2100元。这时候雷某动员杨女士也买一台。她有些动心,但身上只有600元人民币。雷某主动说可以借钱给他们,于是杨女士给他写了一张1500元的借据,买下了那部摄像机。 刚要出门,“黑导”说:这部摄像机过时了,不能拍摄,必须换一台。杨女士要求退货,售货员说不准退货,但可以换,接着拿出一部三星700X摄像机,要价7000多元。雷某假装换了一台(但始终没看见他交钱),杨女士坚持不换。等他们往门外走时,又碰到“黑导”,他说出关要交150%的税金。还说他可以找熟人帮杨女士把摄像机带出去。说着,“黑导”把他们带到一个批发部,批发部说这个摄像机型号带不出去,必须换他们商店的机子,要1万多元,杨女士还是坚决不换。雷某又说海关他有朋友,可以帮忙把摄像机给退了。最后与售货员商定500元手续费,只退1600元。杨女士还没弄明白什么事,雷某就把钱抢了过去,把100元及借据退给杨女士。后来杨女士在关卡门口一问,税金只需交400元,何来150%的税金? 等明白自己上当以后,杨女士再找“黑导”时已不见踪影,旅游行程就此中断。杨女士给旅行社打电话,旅行社说是他们耽误了时间,自己负责。杨女士向旅行社负责人李某投诉,要求解雇该导游,并赔偿“深圳一日游”费用。李某一口答应赔钱,并说好下午1点在杨女士住处等他。但一个下午一直没见人影。再给他打电话,他不耐烦地吼叫说:你有完没完,不是已经给你们100元了吗。这时他们才恍然大悟,原来“黑社”、“黑导”与雷先生及售货员都是串通好的,专门以行骗为业。 调查附记: 就杨女士反映的情况,记者与深圳市中国旅行社办公室林小姐取得联系。她说:“中旅大厦在人民南路,而不像宣传单上说的在深南大道。我们公司营业部没有2660869×这个号码,也没有李某这个人。我们从不派人上街发宣传单。”记者又与华侨城中国旅行社办公室的王小姐联系。她告诉记者:“我们的办公地址是华侨城集团公司,不在中旅大厦。正规旅行社人手紧张,是不会派人去发宣传单的,只有“野马”旅行社才会派打工仔做这些事情。我们一般都是要求游客到固定的地址报名,那些电话报名、上门服务是不可靠的,外地游客和市民要注意识别。” 市旅游局提醒: 我市合法旅行社及其营业部均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》,有固定的经营场所,且一般都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,并开具正规发票,有合法的旅游包车。“黑社”、“黑导”、“拉客仔”的目的无非是为了骗取游客的钱财。采用的手法是上门收客,其特点是无固定经营场所。传单上标注的地址、电话等均属假冒,骗人手段又比较隐蔽,问题就特别多,游客投诉不容易抓到证据。 中英街是我市的对外窗口,决不容许一些不法商家与一些“黑社”、“黑导”勾结起来蒙蔽游客,玷污我市的对外形象和旅游环境。旅游局正在与公安、工商及交通等部门联合进行打击,违法的还给予了拘留等处罚。对于在中英街购物时被诈骗的事情,游客可以就地向工商所和消委会反映解决。 旅游包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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